转发展规划处(绩效考核办公室、高等教育研究所)通知
各单位:
按照学校要求,学校将组织开展本年度计工作量著作的认定与工作量核算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著作认定与工作量核算依据
1.著作认定与工作量核算均以《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著作认定办法(2016年修订)》(辽石化大〔2016〕42号)和《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学科建设暨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辽石化大校发〔2022〕64号)为准。
2.申请认定与工作量核算的著作是发展规划处批复立项出版的著作。
二、需提交的材料
1.著作1本,能够表明作者单位为“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”。
2.著作扫描件1份,内容包括著作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、目录页,请严格按照以上顺序清晰排版,形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张佳OA邮箱。扫描件不符合要求或不上传至科研系统,将不予认定工作量。
3.著作合同原件、纸质及电子复印件各1份。如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则需提交合同原件、复印件及出版社出具的编写证明原件。原件验证后返回。
4.《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著作认定及工作量分配表》(附件)一式4份,电子版发送至张佳OA邮箱。
5.工作量认定结束后,各著作负责人在新科研系统录入著作相关信息,并按照系统提示的附件顺序上传扫描件,同时提醒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通过。
三、时间安排
即日起至10月27日
联系人:张佳
联系电话:56866010
附件: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著作认定及工作量分配表
发展规划处
2023年10月24日